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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作者】        【来源】环保局        【关闭】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
    3、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报废汽车储存区、汽车拆解车间、液体处理区、零配件仓储区、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生活区等。同时,项目将对报废汽车暂存区、汽车拆解车间、液体处理区、固体废弃物暂存区等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
    4、建设规模:建成后公司年回收拆解大型报废机动车300辆(大巴车等),中型机动车200辆(货车、客车等),小机动车150辆(轿车、面包车等)。均从本地收购。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99.19万元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主要是切割粉尘、废油液挥发出的非甲烷总烃、制冷剂挥发出的氟氯烃、锅炉烟气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可能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主要为拆解设备噪声可能对厂区边界及四周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包括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危废及生活垃圾等;
    5、生态影响:本项目主要在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新建,不新增用地,不会扩大现有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区进行绿化,种植适宜的树木,有助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1)无组织废气
    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粉尘;残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会挥发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制冷剂会挥发产生少量的氟氯烃。该类废气通过通风机自厂房排出,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排放。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实施后无组织废气的贡献浓度无超标点,因此该工程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锅炉废气
    工程采取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灰渣库粉尘
    锅炉燃烧产生灰渣及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在落料、转运过程中均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建设封闭式灰渣库,手推车转运过程加盖苫布,能够保证灰渣粉尘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地表水
    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081.5t/a。其中车辆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处理后,近期用于项目北侧煤场洒水抑尘,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一步进行处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池+隔油池处理后,近期用于项目北侧煤场洒水抑尘,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一步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一步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空压机、破碎机、剪断机、打包机及专用安全气引爆装置等所产生的噪声。为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对本项目周围环境不致造成影响,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对工作人员操作室、值班室等处采用设置隔声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线、废安全气囊(已引爆)、废钢铁、废金属材料等废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定期送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灰渣库收集贮存后,外运周边农田做肥料;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区内指定地点设置垃圾箱到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废机油、废防冻液、玻璃清洗液、废蓄电池、废多氯联苯电容器、其他电子部件等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的容器储存,加上标签,并有专人管理。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定期移交给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处理和利用方案合理。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主要在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院内新建,不新增用地,不会扩大现有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区进行绿化,种植适宜的树木,有助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拉特中旗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维德
    电    话:18647839399     邮箱:ww1311@126.com
    4、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    编:750000          电话:0951-410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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