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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办事指南---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        【作者】        【来源】        【关闭】

事项名称

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理条件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的。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

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近期免冠照片。

2、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的,还应提交:

《婚育证明》或户籍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

情况证明;

3、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办理流程

持所需证件在生育后六十日内到苏木乡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

0478-5912583    

办理地点

乌拉特中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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