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不动产权籍档案查询
办理流程:档案查询—审核—出具权属查询书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公安、司法、检察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需补充资料的,自资料补齐之日为受理日,法律另外有规定的除外。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二楼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受理股:0478-2641038
档案股:0478-2641036
权籍股:0478-2641043
缮证股:0478-2641042
注:申请人应到现场办理,若不能到现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并交验代理人身份证明;共有不动产由全体共同人共同申请;监护人可代申请;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如因以上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