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同户籍、下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职工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权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和购买二手房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权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不超过两年(购买的从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建造、翻修、大修的从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期限为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内;
2、偿还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与方式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同户籍)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应当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为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资金账户内;未付清房款的,提取资金转入所购建房开发商资金账户内。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最高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合计提取总额应当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偿还上年度本息的,提取额度为职工上一年度月还款本息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资金账户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还款账户内。
办理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或其他有效凭证)。职工与其配偶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不得用同一证明材料重复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代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职工退休、退职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以及销户申请。
5、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提供企业转制相关证明文件、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合同(协议书)》。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
7、职工户口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该职工《医学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明,继承关系(受遗赠关系)证明文件或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9、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者停缴后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0478-5913936
办理流程:
执行三级提取审批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审核—审定—提取—划拨
1、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交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财务章及法人签章。
2、收件后,工作人员初审材料。
3、核实无误后,工作人员录入提取申请资料,并进行电子档案扫描,即时办理。
4、初审通过后,由旗县区管理部主任审核。
5、审核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定通过。
6、前台工作人员办理提取手续,打印《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即时办理。
7、旗县区管理部财务人员进行网上电子银行支付,即时办理。
责任部门: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
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收费情况:无收费
注意事项:
(一)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限期追回提取的款额。职工个人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录其不良信用,并协调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相关单位出具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地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异地提取业务到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