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职工个人变更登记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0478)5913936
办理流程:
1、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对单位提交的变更材料初审,即时办理。
2、初审通过后,由旗县区管理部主任审核,即时办理。
3、审核通过后,前台工作人员办理变更业务。
说明:
责任部门: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收费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并当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应及时给予办理。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会计的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