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公安消防大队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2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5912355
办理流程:受理-处长审批-技术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