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2.商务部《关于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894号)
申请条件:
1、符合《符合巴彦淖尔市商业网点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设施。
2、经营交易场地不少于10000平米,车辆展示厅不少于1500平米。
3、有市场经营者服务管理机构或相应的管理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填写《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场所土地产权证明、有相应的固定场地、设施和资金。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商务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15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2397108
办理流程:商务局备案、报商务厅批准
表格下载: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