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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5日        【作者】        【来源】        【关闭】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公安消防大队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2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5912355

  办理流程受理-处长审批-技术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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