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8号)
申请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办理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6、中标通知书及经造价站审核备案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8、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
10、资金保函或证明;
11、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
12、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住建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0478-5916998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审批办组织)→审核→审批(审批办主任)→发证
办理时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
表格下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