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服务事务。
2. 搞好信息搜索 、整理、归纳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加强督察 、督办工作,落实上级下的各项目标任务。
3. 负责局内对外联络。
4. 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局机关文秘、信访、保密、保卫工作。
6. 负责党总支会议、办公会议 、局级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7.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股
1. 负责全旗各学校干部的考核、呈报,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2. 负责干部职工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以及人事统计工作。
3. 负责师范类大 、中专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
4. 全面负责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测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层次教师学历合格率。组织对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的轮训。
5. 检查、评估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以及各项方针 、政策的落实情况。
6. 结合我旗实际,有计划地逐步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后的继续教育工作。
7.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做好教师资格的认定及管理,指导全旗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8. 做好本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及来信来访的接待查出处工作。
9. 搞好优秀中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 、考核和教师奖惩工作。
10.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普教股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旗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督促学校贯彻落实。
2. 负责全旗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工作。
3. 配合有关股室,编制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旗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管理工作。
4. 负责全旗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开展劳动技术、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办理中小学生的重大奖惩。
5. 检查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情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6. 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课程设置、教材、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7. 组织对普通中小学教育、幼特教育的检查评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息资料,积极为决策提供情况。
8. 组织举办全旗中小学生文艺、体育竞赛活动,为国家输送体育、艺术人才。
9. 选拔组织旗中小学生体育艺术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项比赛。
10. 办理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教研室
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承担中小学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事业机构。其基本职责是:
1、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
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对广大教师进行课标和教材培训。帮助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教学大纲(课标)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6、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7、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
招生办
1、负责旗招生办的日常工作,作好全旗中考、高考招生考试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并结合本旗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负责国家、自治区的各项招生规定与政策的宣传工作和招生信访、接待、调研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工作。
5、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检查、考试、录取等工作。
6、负责调查处理本地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案件和存在的问题。
7、负责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和试卷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8、负责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各类考试工作的实施,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与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成人高考的报名注册(报考资格审查)。
10、建立学生考籍与成绩档案。负责会考的表、册发放及统计资料的汇总和考务费的上缴工作及报名和成绩管理工作。
11、负责会考试卷的领发、回卷和保密工作。
12、负责组织考点统一编排考场和编排颁发准考证工作。
13、负责会考成绩的质量评价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
14、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特教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幼儿教育规划。按照《规程》和《纲要》精神,搞好全旗的幼教工作。
2、负责督查全旗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负责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的指导。
3、负责全旗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
4、负责全旗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全旗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实施二三类幼儿园的审核认定。
6、有计划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评比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7、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
8、负责全旗特殊教育儿童的调查、推荐工作。
9、完成全局性随机工作。
安全股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和完善全旗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制度,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督促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全旗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5、组织协调或承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指导;
6、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检查督办机制;协助处理中小学、幼儿园的偶发事故。
7、配合协调综治、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8、受理安全事故隐患投诉和举报,负责安全隐患整治的督办、协调和常规安全管理的巡查工作;
9、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管理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
成职教股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要点、政策和主要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结合我旗实际,编制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我旗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提出有关计划、意见、办法、并进行指导、检查落实。
3. 根据国务院《扫盲工作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检查验收各乡镇、苏木的扫盲工作,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检查全旗的扫盲档案管理工作,扫盲档案要规范化、标准化。
4. 加强对成人学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
5. 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办法。负责审批全旗的社会力量办学。
6. 认真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指导推动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图书资料、实验室、基地、实习场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职教体系;指导推动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
7、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族股
1. 积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四法一纲》以及上级有关民族政策及民族教育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地情况,提出地方性民族教育、民族学校管理的规划、计划、规定、意见、办法,并进行指导、检查、落实。
3.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本旗民族教育、民族义务教育规划并监督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 加强对民族学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召开业务会议,组织校际活动。
5. 指导民族学校实施德育纲要,执行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规划,实施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校风校纪校容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
6. 指导促进民族学校管理改革和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负责全旗蒙授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并建立健全蒙授中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7. 配合有关股室抓好民族事务、蒙语工作,体育卫生,勤工俭学、招生、电教等工作。
8. 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监审股
1. 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财务计划、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 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调查。
3. 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概、预、决算进行审计。
4. 对国家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教育专项经费进行追踪审计调查。
5. 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集资和捐资办学经费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6. 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种报表进行审签。
7. 对局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廉洁自律进行监督检查。
8.对局机关违法、违纪案件及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查处。
9.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监察事项。
基金办
负责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统计汇总、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完成自治区、市旗三级政府统一部署的其他有关学生资助工作。
教育督导室
1、代表旗政府和教育局对中小学、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2、组织开展对全旗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
3、组织开展对全旗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办学单位的督导评估。
4、及时向旗政府、教育局反馈和通报督导检查评估结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各项督导评估任务。
6、组织全旗督学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督学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教育学会
1、负责我旗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规划和重点科研课题的协作研究。
2、开展学术研讨、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鉴定评审及评奖活动,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工作。
3、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学会交办的调研、实验、咨询、培训等工作。
4、推广我旗教育战线的成功经验和优秀科研成果。
5、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举办学术报告会,开展培训活动。
6、开展其它有关活动。
计财股
拟定全旗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结构布局,提高办学效益;负责教育系统的统计和信息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及局直属事业单位教育事业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决算的审核、汇总;负责旗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各类专项贷款;研究和探索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政策和办法,改善办学条件;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负责全旗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项目的编报工作;负责工作项目的财务监督和预、决算的汇总;受理国内外对教育基建方面的捐款、赠款;负责基建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
电教站
主要承担着教育城域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旗农牧区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高中通用技术推广,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学生信息技术知识的普及和小学、初、高中理化生实验课考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各类竞赛活动。
教育工会
1.组织实施上级工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工会开展工作。
2.加强民主建设工作,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制度,提高教职工主人翁地位,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益。
3.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积极参与研究和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措施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活动。
4.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责任,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扶贫助困工作。
5.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6. 按照规定协助管理基层工会领导干部,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做好教育工会信息、信访、宣传等工作。
7.加强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财务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基层工会建立健全教职工之家,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9. 加强组织制度,思想政治建设,抓好教育工会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
10.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会的考核评估工作,激励各级教育工会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勤工俭学办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兴教育人,明确后勤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搞好三个服务:即服务教育、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加强四个创建工作(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星级超市、生态校园),打造后勤管理品牌,开展学校后勤工作保障好、管理好、服务好和质量好等四好活动,让学生家长满意放心,进一步加大学校后勤投入,完善生活设施建设与配套工程,实现学校后勤管理精细化、人性化、人本化、人情化和人文化工作目标,逐级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劳动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基地育人作用,进一步抓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军事训练工作,确保学生吃、住、行、活动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后勤督查评估考核机制,开展好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市场管理,构建学校消费市场体系,努力为师生学习生活做好服务,进一步抓好教育行业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工作,促进学生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爱心服务后勤工作理念,构建和谐温馨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氛围,推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