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是乌拉特中旗旗政府的职能局,1995年因机构改革的需要,科委与教育局合并为教科局,科委更名为科技服务中心,1998年7月科技服务中心更名为科技局,与教育局分开, 根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中政办发[2010]185号)的要求,旗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自治区下放的有关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管理职责、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
(二)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加强全旗科技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制定全旗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条例、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确定全旗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全旗科技发展、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和科技外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研究提出全旗科技事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旗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五)研究制订全旗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订并指导实施。
(七)编制全旗科技示范基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等科技基础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科技人才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新性和科技人才成长环境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指导全旗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负责商签和执行官方科技合作协议、协定等科技外事工作。
(十)管理全旗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全旗民营科技工作。
(十二)承办旗政府和上级科学技术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