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旗监察局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旗监察局列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旗政府领导。主管全旗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旗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旗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