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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三项措施抓好督导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作者】娜 仁        【来源】        【关闭】

 

    为切实加强旗委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乌拉特中旗采取抓“领导带头”、制“活动流程”、建“共享资源”等三项措施,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确保全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抓“领导带头”强化督导力量。旗委成立了11个督导组,由旗委常委分别担任督导组组长,同时从有关单位抽调了22名科级干部和1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正的同志组成督导组成员,每个督导组负责督导1个苏木镇(场)和部分旗直单位、1个嘎查村,实时掌握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旗四大班子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担负起对所联系苏木镇(场)、分管单位和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指导职责。
    制“活动流程”明确督导职责。旗委通过制定《乌拉特中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制作乌拉特中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流程图。同时,制定旗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表,明确了督导组在三个环节各项工作中的督导步骤、重点任务、具体要求。并由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研究制订《督导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条目式列出督导工作职责及细则,为督导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督导工作奠定基础。
    建“共享资源”提升督导水平。在动员部署会后,旗委组织督导组成员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并采取分散自学、借助网络媒体等方式,引导督导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促使督导组成员及时掌握上三级精神、全面熟悉业务。要求督导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和督导笔记,在学习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经验的同时,通过向友邻旗县咨询、请示上级、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督导工作的方法步骤、调研体会进行讨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督导水平,切实做好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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