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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作者】杨智全        【来源】        【关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 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中旗政府议事纪要、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施本次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涵盖整个海流图城区,西至规划西环路,东至规划东环路及哈太路东,北至规划北环路,含镇南物流园区。

    一、规划原则
    1、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结合城区的开发建设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与建成区的有机联系,建立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城镇,作为城镇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
    2、城区的发展与控制,需要通过规划的实施来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3、要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使社会经济高效、持续的发展。分期建设,滚动开发,有计划有目的的控制土地市场的供给,充分尊重城市的地方文化与现实情况,从结构、内容上避免盲目、短视的开发。
    4、从保护和营造生态环境的角度,尊重城市的自然环境特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用地空间结构,组织绿地、景观系统,提出形象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塑造新型城镇形态,创建环境优美的生态型城镇。
    5、规划控制与城市设计引导相结合,强化规划对城市公共空间的控制以及对建筑多样性的引导。
    6、以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划与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为基本依据,同有关规划相协调,紧密结合地方现状,使规划能够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
    二、规划目标
    1、功能结构完善
    依据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组织旧城区、新城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等功能片区,优化配置各项设施,尽可能满足各项功能的空间和区位需要,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实现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结构的重组,确保城市发展的长远协调关系。
    2、空间布局合理
    规划区用地布局注意与已建区的整合与协调,注重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的有关影响,尽可能满足各项功能的空间需求,实现布局的合理。
    3、生态环境良好
    城区是多功能的综合片区,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标准进行规划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需要充足的公共开放空间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同时应当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城市形象鲜明
    城区的开发建设要体现草原旅游城市的发展方向,与周边自然环境相结合,同时挖掘本地区的历史资源和文化特色,创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环境形象。
    5、规划引导有效
    采取综合引导体系,包括一般区段的开发控制指标和重点区段的城市设计引导,以有效地实施规划意图。
    三、规划的重点内容
    在对海流图城区分析和定位的基础上,用地整体布局结构尊重总体规划,着重对道路系统进行细化、对局部用地进行合理化调整以及对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的完善,以求规划方案能更好的和建设实施相吻合。顺应城市总的功能空间发展趋势,与分期建设的步骤相结合,将城市建设滚动开发、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一考虑。提供合理、优化的用地布局和便于操作的土地细划方案,创造有个性的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突出城区重点地区形象。
    1、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面积为17.26 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15.91km2。
    2、人口规模
    规划一类住宅用地内可容纳约801户居民,二类居住用地内可容纳约59205户居民,规划取户均2.8人,则整个规划区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6.8万人。
    3、整体布局
    本次规划充分考虑现状空间特性和用地发展适宜性,综合城市交通、功能构成、生态及空间景观结构等多方面的要求,形成“两心、一点、四轴、三片”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指旧城中心和新城中心。规划将旧城中心定位为高档零售商业中心,将现有行政办公功能与商业功能适当剥离,提高商业服务设施档次和规模。在北部新城区以新的旗政府为核心,布置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商贸保险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新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一点”指以现状体育场为主体的城区次中心。
    “四轴”指沿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以及垮纬一街和纬二街区域的四条公共服务轴。其中沿海流图路、巴音街、川井路以商业功能为主,跨纬一街和纬二街区域则集办公、商贸、休闲等综合功能。
    “三片”指新城片区、旧城片区和西北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新城片区和旧城片区以居住和生活服务为主,西北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园区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的装备制造业为主。
    按照《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规划公示的具体规定,我局对海流图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或需要了解项目详细内容(内容较多,以上摘取部分重点内容),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乌拉特中旗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庞卫华        联系电话:5912684
            刘仙梅        联系电话:5656446
    单位地址:交警大队北、国土资源局西、住建局办公楼三楼

    特此公示
        
 

乌拉特中旗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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