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社会救助
乌拉特中旗扎实有效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作者】陈瑶        【来源】政府办        【关闭】

 近年来,我旗扎实有效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教育、灾害、临时性等专项救助为辅,以其它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社会救助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今年以来,乌中旗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进展顺利。我旗有贫困人口2216人,已纳入低保1157人,纳入五保24人;临时救助50人,发放救助资金8.56万元;医疗救助33人,发放救助资金16.8万元。
    为妥善解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乌中旗按要求落实民生指标提标任务,确保各项保障资金按时发放。全旗现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6231户、9570人,保障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1元和367元,达到556元和3841元。农牧区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677元和836元,达到8000元和4994元。城镇特困集中人员提高102元达到1232元。分散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保持原有水平不变,分别为每月770元、1310元。预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150万元,特困人员397人,预计发放供养资金258万元,孤儿24人,发放供养资金37.73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年960元,全旗重度残疾人2686人、困难残疾人2028人,全年需资金452.55万元,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206.98万元。
    我旗切实推进专项救助。通过规范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与各医院对接和联络,总结经验,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的运行质量和效能,预计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500人次,支出资金650万元。资助参合参保8224人次,支出47.8万元。制定出台《乌拉特中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范临时救助工作,预计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000人,发放资金350万元。
乌中旗努力实现特困人员精准认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旗积极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对全旗城乡特困人员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36人,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全部纳入保障,实现了特困供养全覆盖。同时,制定《乌拉特中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正在有序开展中。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