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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环保局2017年12月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作者】        【来源】环境保护局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27日我局对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二狼山冷库屠宰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为:乌中环审发[2017]30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2641803
    通讯地址:乌拉特中旗环境保护局3001室
    邮    编:015300

 

乌拉特中旗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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