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精准脱贫相关配套方案的通知》(室发〔2016〕79号)中《乌拉特中旗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要求,经旗人民政府同意,拟安排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40.8万元,对外出且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108户23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现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无自有住房租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可自本公示7日内向旗扶贫办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
旗扶贫办 岳 芳 0478-5912018
附件:2017年乌拉特中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无自有住房租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
乌拉特中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