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土局立足部门优势,将环境保护融入部门业务工作,从多方面着手,全力助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蓬溪绿色发展。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为抓手,逐级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守耕地资源红线和环境保护底线。同时,县国土资源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订完善,科学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全县城乡建设空间体系更加平衡适宜。与此同时,该局还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地审批和项目准入,项目落地前坚持严格的土地预审制度,对国家禁止的落后产能、重复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把好“预审关”和“选址关”,在供地环节坚持按项目环评进行审批,有力杜绝新上项目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二是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做好监测预警和避让搬迁,全力配合环保、水务、农业、卫计等部门加强对地下水开采、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监测和监管。为了切实推进绿色发展,该局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杜绝了在自然保护区设置矿业权,加强了对全旗非煤矿山开采行为监管,打非治违,严禁越界、越层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对已取缔关闭废弃工矿地加强复垦利用和生态治理。
三是坚持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以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土坯房整治等国土民生工程项目为抓手,推进山水田林路村湖综合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四是坚持环保法治理念,努力创建法治国土,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宪法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讲座,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资源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动态巡查和执法监管,清理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同时,该局还对僵尸企业、环保检查不达标企业,长期停产低效用地企业采取解除合同、收回使用权、资产重组等方式盘活企业闲置土地资产,提高资源利用率。